煤矿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按三大规程和我矿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当班安全有序生产。
2、深入井下生产第一线,实行现场盯岗管理,及时解决生产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制定安全措施,直到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杜绝管理人员违规违章指挥、员工违规违章作业。
4、督促瓦斯检查人员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现象。
5、协助煤矿安全副矿长搞好矿井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井队长,开好班前会进行下井前的准备工作,对各工作面的火工品要加强管理,绝不许违章不良现象发生。
6、参与安全副矿长组织的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7、参与地面抢险救灾工作,井下事故的抢救工作。
8、督促搞好矿井每周1到2次的安全自我检查工作,对未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的进行处罚处理。
9、要热爱自已的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调查处理好各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坚守职责。
10、积极主动配合有关人员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得隐瞒事实,如实上报有关领导。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