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章程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当符合
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当符合
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
±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
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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