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磨光机与抛光机安全操作章程
一、操作前检查
1.工作之前应该先
检查磨片有无缺损、裂纹
;电源插头、插座、电源线等有无破损
;护罩是否安装有效
;必须在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
方可使用。
2.插入电源之前,必须卸掉插在设备上的调整工具、并确认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二、操作要求
1.在无负载的状态下进行至少
30秒的试转,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开始使用。
2.操作时须将电源线放置于磨光机、抛光机的后端,以防触电或异外的发生。
3.工作中须以双手握紧机器,并要确保立足稳固,并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4.在工作中突然停电,必须马上将开关设定在关闭位置。
5.打磨、抛光时,应均匀用力,严禁用力过大、过猛或撞击物件。
6.工作结束需先关闭开关,待完全停转后方可放下,并将磨片朝上。
三、安全注意要求
1.严禁使用已受潮、有缺损、裂纹等缺陷的磨片。
2.禁止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如油漆房等区域。
3.禁止对着人的方向操作,以免飞溅物伤人。
4.禁止使用开关有故障的磨光机、抛光机。
5.相关辅助把手、防护罩等要齐全,其封闭面必须
朝向操作者。
6.使用之前
和使用过程当中
,一经发现缺陷、故障或异常,必须报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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