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锁定期之法律解读
私募股权基金(PE)是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组成的主要对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基金.私
募股权基金
通过股权回购、兼并收购、公开上市和清算破产等几种方式实现盈利。其中,公开上市是最为成功的盈利模式。诸多投资者寻找境内优质企业进行上市前的投资并牟取在短时间内上市后退出获取丰厚回报。在此过程中,私
募股权基金
投资后锁定期(或称“禁售期”)的长短决定了其盈利预期和回报效率,成为私
募股权基金
投资时所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则,对私
募股权基金
投资退出期限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以供大家分享。
二、私募股权基金
在中国证券市场退出锁定期之相关规定
(一)首发上市后退出的锁定期
根据私募股权基金
在首发上市前进入的时间和所取得法律地位的不同,其锁定期也不同。
1.作为发起股东
如果私募股权基金
作为发行人的发起股东的,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私
募股权基金
投资时发行人尚未
进行股改,因此在股改后自然成为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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