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
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警醒有关责任人员,保障病人及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及性质。
2、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三、医院在纠纷处理终结后
20日内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骨干进行认真仔细的
评析,按情节及后果,认定纠纷性质为可以避免、存在缺陷或不可避免。
1、有下述情况
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2、有下述情况
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当中
,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但够不上
“可以避免
”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3、符合下述条件
,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当中
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4、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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