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和适用范围
煤气容器、塔器、炉窑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间内的煤气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
40%——70%
),遇到明火、电火花或达到着火温度,产生煤气以
7000~10000
米/秒的高温高压冲击破坏,即为煤气爆炸事故,为了进一步确保
在发生煤气爆炸时快速进行处理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煤气爆炸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
应急响应:
2.1应急报告程序
2.1.1事故的发生
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快速
报告区域值班室(当班工长或区域值班人员)和附近有救援能力的岗位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
),目击者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力争
抢救时间。
2.1.2
区域值班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快速
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戒严并严格按照
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值班室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
2.1.3
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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