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
/桶上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