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获国务院原则通过,其中规定,国家将在税
收上给予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
文化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知识,欢迎阅读。
亏损子
GS变更为分
GS可节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于一些存在亏
损子GS的文化集团,可以通过工商变更,撤消下属子
GS的法人资
格,将其变更为分
GS,从而汇总缴纳所得税,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
的。 「案例
1」某出版
GS2012
年总部利润为
100万元,下属
AGS盈利20万元,BGS盈利30万元,CGS亏损40万元。如果上述
GS都是独立法人,
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则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37.5
万元[(100+20+30)×25%]
,如果我们将下属的
A,B,CGS撤消法人资格,
变更为分
GS,从而汇总缴纳所得税,则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27.5
万元[(100+20+30-40)×25%]
,减少税负
10万元。 自行策划宣传内容省钱又节税
根据《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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