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续贷无缝对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
资难问题
,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
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
防范信贷
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衢州银监分局《关于辖内商业银行开展续贷
(再融资)无缝对接工作指导意见》
,结合本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续贷无缝对接(以下简称续贷)是指借款人在原有的贷
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
)后不能按时收回
,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
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贷款
新规的相关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
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
作和审查、审批。
(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
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
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
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
过4次。第二章续贷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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