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
,坚持检查、情操障碍,保证行车运转
无阻。2、行车工开始工作之前
,必须要把
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惊醒仔细检查
,对生产怀疑的吊具和绳索未搞清楚以前不准使用。
3、非行车工严禁乱来行车,行车工视觉、听觉、心脏、血压等必须正常,行车工需经学习、培训、熟悉行车性能取得资格证书
后方可操作。
4、行车工要监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听清信号,注意了望,做到行车稳起、稳吊、稳放,不损坏各种工件和设备。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等。
5、必须将安全门快好,插上插销,才能操作行车。
6、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缓冲器、各限位开关必须灵活可靠,发现行车有问题时,应当立即
通车文秀,行车在使用过程当中
,应故吊物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设围圈,禁止人员入内。
7、吊物行走应首先鸣铃,其高度不得超过
1米,不准在人或设备的上空越过,不准用吊车吊着工件加工,对不正确合理使用
行车的行为行车工应一律
拒绝吊运。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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