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守员(门卫)岗位职责
1.按时交接上下班,白天交接班时,双方应当认真
交接有关情况和物品,并填写值班记录,接班人员未能按
时到岗的,交班人员不得自行离开岗位。
2.按照相关规定
着装和佩戴上岗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强自我修养
,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遇事冷静,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应耐心解释说服,不得用不文明的方式对待任何人。
3.接待来访人员时,应该先
问清事由,然后与被访人或部门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发给来访证,客人离开时需要收回有被访人签字的来访证,未经同意的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对临时来工地参观的人员,门卫应与项目部有关人员联系,经过同意后
,方可办理参观登记手续,未经同意或无人接待的,一律谢绝参观。
5.除项目部及本工程施工队的汽车、垃圾运输车和送货车以外,其他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
停放,不得占据通道、路口等。
6.携带工程中的材料、物资、设备出工地大门
的,应有相关领导签字的放行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放行证保留在值班室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放行。
7.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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