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车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维护
校园安全秩序,确保老师和学生
安全,提高教师校内驾驶车辆的安全意识,解决教师私家车校外无法停放的实际困难,根据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允许教师私家车在确定的路线和限速的条件下驶入校内固定区域停放,并由学校责任人与各教员工
私家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签订对象:本校教员工
进入校园的私家车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目标:杜绝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私家车责任人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1、驾车人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规则。
2、教师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以
5公里/每小时以下的速度进出校园,无特殊原因,学校课间活动时间严禁私家车进出校园。
3、私家车进出校园要早进晚出,谨慎驾驶,注意观察,慢速行驶,不得与学生抢道。
4、任何情况下,在校园发生车辆与学生碰撞事故,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5、学校在固定区域提供教师停车场所,私家车要按照相关规定
停放在指定区域,车辆出现碰撞刮擦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校仅提供从大门到停车场所的通道给教员工
驾车使用,其它区域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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