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通用控制措施
1.新员工及转岗、复工、改职人员必须进行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准上岗作业。新员工
、见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2.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方准持证上岗。
3.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作业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着装,正确合理使用
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5.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
50公斤。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
“一站、二看、三通过
”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
5m以上距离。
7.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禁止在钢轨、枕木头和车辆下部休息;严禁爬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禁止爬乘机车或列车,禁止从行驶中的机车或列车上跳上、跳下。
8.需乘坐机动车辆时,应乘坐段机动车辆或证照齐全的社会机动车辆。乘坐机车、列车、轨道车、机动车辆时不得将头、手、脚或物品伸出车外,准备下机动车辆时,必须待机动车辆靠公路右侧停稳,在确保人身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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