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撰写
要求和撰写
提纲撰写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的有关规定
、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等。撰写
或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具体描述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
1、具体描述可能的以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及其后果。
2、确定应急期间负责人及所有的人
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
3、确定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人员(例如:消防员、急救人员、毒物泄露处置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4、规定疏散程序。
5、明确危险物料的识别和位置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
6、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消防部门、医院等)。
7、定期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相邻企业的交流。
8、做好重要记录和设备等保护(如装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联络电话号码等)。
对各危险场所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l8218—2000)
进行重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或评价,针对辨识、评估或评价结果制定
预案,这是制定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和出发点。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预测发生重大事故的状态和损失程度以及对周边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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