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果发现
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当由
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转
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之后
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测、修理
竣工后,要
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测、修理
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测、修理
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测、修理
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测、修理
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书。
设备的检测、修理
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留底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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