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交底记录(挖掘机)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
-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挖掘机交底内容:
1、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主动轮应在后面,辟杆、铲斗回转机构等到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每行走
500~1000m
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付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
3、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4、单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当保持
1~1.5
的安全距离。
5、启动前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全完好,方可启动。
6、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时,挖掘机应当保持
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8、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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