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
,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酒店保安部。
二、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之前
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
“临时出入证
”。五、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
“临时出入证
”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施工安装的消防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