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快速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领导
报告,等待事故调查小组
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有关规定
:(1)事故的发生
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的发生
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负责人,同时(于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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