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拓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思路
近几年以来
,随着城市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城市建成区,不少企业开展了煤改气或油改气工程,以减少废气排放。由于整改时间紧,天然气需求量大,原有的天然气管道供应模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分布式天然气供应装置成为不少地区和企业的选择。
分布式天然气供应装置的主要特点是安装方便,操作简单,短时间内即可投入运转
,因此很受欢迎。但这种集中产生的天然气需求,带来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对建筑区划内外的理解,不应改变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使用的监管职能
燃气监管责任如何界定?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部门认为,企业设置的分布式天然气供应装置位于建筑区划内,应当由
安监部门监管。安监部门则持相反意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
用、储存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作为工业燃料使用的液化天然气及相关设施,应当由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安监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这里有争议的一点是建筑区划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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