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一氧化碳中毒、
顶板、火灾、水灾
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
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 超副组长:
宋志强 胡兴龙 杨 青 刘树峰
董直亮成员:任祥郭天星 李永生 冷向阳 姚现朝
崔利帅 陈仰辉 汪鼎峰
(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
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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