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员工
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员工
的合法权益,依据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进行上报
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并保护好事故的发生
现场和快速
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的发生
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
。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进行上报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
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
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相关部门
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的发生
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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