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定期安全巡检
制度1.巡检: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检
作出具体的有关规定
,制定巡检
路线图(或巡检
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当认真
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转
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测、修理
的情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转
规程的有关规定
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有关规定
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转
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严格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转
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转
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
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有关规定
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检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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