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工程(机械挖土、人工清底)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本工程基坑支护为放坡
+土钉(锚杆)
+钢筋砼护壁,分多层开挖。开挖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顺序。
2.开挖坑底电梯井深度地下室底板下
2.3米,平均深度为约
10米,最深处
12.15
米。电梯井开挖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基坑开挖时如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进行上报
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基坑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
(见附图06).
严禁攀登护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当中
遇有古墓、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当立即
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
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基坑边1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5m。基坑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底部设
18cm
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见附图
03)6.人工挖土、前后操人员作横向间距不应小于
2-3m
,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