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1.运输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当执行
JGJ33
—2001
第3.1节、第3.2节、第3.4节、第3.5节及附录
C的有关规定
。2.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该制定
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并必须符合
JGJ,33—2001
第2.0.21
条的有关规定
。3.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当符合
要求,确保无误后
,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4.启动内燃机应当执行
本规程JGJ33
—2001
第3.2节的有关规定
。严寒季节露天启动内燃机,应当执行
JGJ33
—2001
附录B的有关规定
。5.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
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挡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
物及人员。
6.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合理使用
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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