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准备工作及流程取证准备工作
为保证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成立以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质保、工艺、材料、焊接、检验、设备等人员参加的取证工作组。
(由公司领导
确定小组成员
)准备相关的法规、标准(至少一套正式版本),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简称
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
[2003]194
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压力容器材料标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等
(具体需求文件见附件
1)。所需人员: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和一定资历的质量控制系统(工艺、材料、焊接、理化、热处理、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最终检验)
责任人员,同时对技术
人员比例、焊接、无损检测人员
等也有明确要求
(见附件2)。所需设备: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
、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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