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与安全
一、场地布置、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m。围墙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施工现场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m,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3、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层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监督人员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0.5m,字体为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m。
4、施工现场大门应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制度板。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
6、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7、建筑工程红线外占用地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的标准管理。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9、严禁在尚未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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