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规定
为了有效控制在各项生产过程当中
存在的劳动者本身、工具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准确分析危险点和危险源,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规定
。一、凡从事电业生产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
都要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
㈠高空、容器内、蜗壳、钢管、井下、带电、交叉作业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㈡高温、高压、易然、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
㈢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㈣作业人员当时的身体情况
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能力不足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㈤其它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二、在发供电设备上工作,必须认真严格执行
工作票制度,进行危险点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㈠工作之前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将危险点和防范措施逐项填写在工作票的
“危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
”栏中;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在工作现场将危险点和防范措施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
交底,每位工作人员确认后在
“危险点分析确认栏
”中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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