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依据
经理部实际情况,订如下制度:
1.经理部要使用建制齐备,取得安全生产《认可证》的外协队伍。
2.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机械和保卫部门协助对外协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虑合格取证上岗
3.外协队伍
50人以上设有专职安全员,少于
50人设兼职安全员,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奖罚。
4.对外协队伍中的(包括经理部)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工,起重信号工等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核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
,5.进行施工现场的外协队伍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使用不在册人员,擅自使用不在册人员,对该队负责人进行
100-250元
的经济罚款,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该队负责人的责任。
6.外协队领导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
尊章守纪的教育,坚持班前讲话,做好
周一安全活动,施工之前
对工长做的安全交底向工人传达,并杜绝
“三违”现象。7.外协队人员发生了重伤事故时,按与经理部签订的合同、责任状的条款办理,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的处理工作。
8.经理部所用外协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机关单位
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