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川人发〔
2004
〕42号为提高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04
年起,在我省建筑工程专业中,开展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由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与同行专家评议两部分组成,考评工作由人事
(职改)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事
(职改)部门负责对考评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承担考试与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认定审批培训机构;负责组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建筑施工技术职称。建设部门负责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培训考试教材的编写与征订;配合人事
(职改)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二、考评范围对象
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的范围、对象是:我省建筑企业中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应技术工作,拟晋升、评审建筑施工专业中、初级职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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