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章程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当中
,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
233~238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所有的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
,按措施灭火
,检查灭火效果
,记录。9.直接灭火法
(1)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照计划
实施灭火。灭火过程当中
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3)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
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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