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员工
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大局观
,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相关制度
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集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
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
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持续性
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当及时
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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