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充电工艺规程
1.充电前检查,蓄电池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完好,并打开气盖。
不要打开或拨出电池上的注液液塞
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要加液
电池附近禁止吸烟
、产生火花或明火
充电时电池不能同时放电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工具
充电时不要修理蓄电池
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低于
55℃2、如是新蓄电池,将比重配为
1.26
的电解液冷却至
30℃后注入蓄电池,注入量以高于保护板
10-20
毫米为妥,静待
6小时,液温降至
35℃以下方可开始充电。所指电解液比重均指
30℃而言,不同温度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
D30℃=Dt+0.007(t-30℃)
3、充电过程当中
电解液温度不宜超过
55℃,否则应采取减小充电电流,人工降温或暂停充电等措施。
4、蓄电池充电至饱和时,电压和电解液比重在
2-3小时内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气泡,电解液比重达
1.26
,单格电压达
2.4V
。5、当单格电压下降至
1.7V
,电压表电压
41V(行驶加载),电解比重下降至
1.18
时应当及时
进行充电。
6、蓄电池充电终期时,用蒸馏水或比重为
1.4的稀硫酸,调整电解液比重为
1.26
,并保持足够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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