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⒈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之后
进行。对设计图纸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纸中规定。气密性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相等于容器设计压力。
⒉进行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进行确认:
⑴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30米;⑵试验用的安全装置应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压力表的量程精度与刻度,必须与试验要求匹配,并便于观察和记录;
⑶可拆部件应拆卸,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牢固;
⑷采用妥当的方法将容器内部剩余的介质全部清理干净;
⑸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⒊试验介质应为洁净的
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
15℃。具备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⒋试验升压程序及检查:
⑴首先应使试验系统压力保持平衡;
⑵缓慢通气,达到试验压力的
10%(不小于1个表压)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