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状态与施工安全
在分析众多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发现,许多事故的发生都与人的心理因素有关,由于心理的作用导致事故的发生
的现象不胜枚举。
有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一般有三种不正确的心理过程。
第一个是
认为自己有经验,或虽感到有危险,但认为
“不要紧”而继续作业,有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遵守作业章程
。这种人大多是属于性格比较偏激,任性,喜怒无常,冒险逞能,没有责任感。
第二个是
安全意识不强,盲目作业,心中有事或心情不好,没有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人大多数是工作能力有限,责任心又不强,性格懒散,对事漠不关心,情感紊乱。
三是平时工作过分小心谨慎,行动迟缓,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这种人大多分析判断能力差,运动配合能力较低,眼耳等感觉器官不能精确和快速
地配合四肢的运动,而且意识控制动作的能力也低下
。发生事故是谁都不愿看到的,包括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管理人员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内。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事故却仍然时有发生。这就启示人们,解决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的安全隐患,仅靠教育和惩处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心理学原理,适应人的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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