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运转
管理规程
1.0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转
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范围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转
管理。3.0职责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
管理。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
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
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
管理的统筹、协调。
4.0工作内容
4.1 运转
监控。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
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转
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
(正常时I=1.2A
,U=25V);
c. "运转
"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
(松动时应给予紧固
),油漆是否脱落
(脱落补刷油漆
),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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