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当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快速进行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当符合安全操作章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
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以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