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事故易发点施工报批制度
一、易发事故的工序和点源
1、营业线作业:(
1)临近既有线石方爆破;(
2)桥涵顶进;(
3)开挖运营线路肩或坡脚挡墙基坑、护锥、路堑、电缆施工;(
4)临时道口(平交与立交)。
2、隧道施工:特殊地质(瓦斯、断裂带、富水砂层、溶洞、软弱围岩、浅埋、偏压等)开挖、支护、洞内运输和塌方处理。
3、桥梁施工
:(1)人工挖孔桩;(
2)制梁、架梁、移梁;(
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悬臂浇注;(
4)各种临时支架、脚手架、起重设备等。(
5)水中基础施工。
4、房建工程:(
1)基坑开挖与支护;(
2)脚手架与支撑(荷载设计计算、施工与验收);(
3)施工电梯;(
4)“三宝”“四口”防护;(
5)起重吊装。
5、临时施工用电。
6、石方爆破作业。
7、汽车运输和机械作业,
500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转场。
8、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和管理。
9、爆破物品的运输、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施工安全方案逐级审批制
1、营业线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报运营部门经批准后
组织实施。
2、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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