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大众XXXX有限公司
《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所有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适用,特制定本项规定
。2.适用范围
上海大众XXXX有限公司
所有区域。
3.定义3.1现场消防器材:是指配置在公司区域各生产、办公现场的,除自动灭火装置以外的,常用消防灭火器材。如:墙式消火栓、各种类型的灭火机、以及黄沙箱(桶)等。
3.2部门:泛指上海大众各一、二级部门。另外还包括承接业务,在上海大众区域范围以内
为上海大众提供
“配套生产、仓库管理、后勤保障
”等服务的各外来单位。
4.责任部门
见规定。
5.规定5.1器材配置
5.1.1
新建项目,由消防科根据区域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配置灭火机的品种、数量和放置地点,并由消防科负责购买和放置。
5.1.2
对原已配置灭火机的区域,如
需对灭火机的品种、数量进行变更,则应当由
该区域的所在部门向消防科提出申请,在消防科审核同意后由消防科和该部门共同实施。其中涉及的
“灭火机”必须由消防科负责回收和提供。
5.2器材检查、更换
5.2.1
消防科对
“现场消防器材
”每月进行1次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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