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测、修理、必须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各项规定。
(二)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转。
(三)使用单位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章程和规章管理制度。
(四)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五)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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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转。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转。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转。
9、其它异常情况。
(六)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
1、外部检验:是指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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