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交底
一、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生产规定和指挥部编制下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遵守营业线施工
“18不准”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18不准即:
1.1施工计划未审批不准施工;
1.2没有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1.3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与铁路局签订配合施工协议不准开工;
1.4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的时间召开施工协调会不准施工;
1.5未设驻站联络员不准施工;
1.6没有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不准开工;
1.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1.8未与作业队作业人员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1.9施工管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
或培训不合格不准施工;
1.10施工现场未指定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1.11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书不准开工;
1.12安全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1.13没有制定
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应急措施不准开工;
1.14施工现场电线、电缆、管道、铁路设施走向不清不准开工;
1.15机械设备未安排一机一人跟班作业不准开工;
1.16列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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