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以内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转
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管理范围以内
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
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转
部提出申请。
2.2生产运转
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经批准后
交采办岗位购买。
2.3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备
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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