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
(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
,促进职业技能开发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函[
1990
]52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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