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修理工操作章程
1.修理工应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修理工必须经考核合格之后
,方能独立工作。
2.考核上合格及未经考核的,上准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助手和学徒可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3.使用专用设备或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章程
。4. 检测、修理
车辆前,首先应了解检测、修理
部位后,才准进行检测、修理
工作。上准盲目从事乱搞乱拆。
5.修补车箱时,先应量好尺寸,按图下料。上准大料小用或下错料。
6.拆卸车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依次拆卸组装。上准用锤子直接敲打。
7.煮洗轴承时,要穿胶靴并带胶手套。往锅内放烧碱时,要慢慢地沿着锅而下。严禁乱向锅内丢轴承或烧碱,以免液体溅出伤人。
8. 检测、修理
好的车厢、车架、缓冲器、轮轴、连接器等,均应当符合
要求。应作好检测、修理
记录,然后投入使用。
9.矿车在井下检测、修理
需烧焊时,必须制定井下施焊的安全措施。经过相关部门经批准后
,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10.每班工作完毕后,对使用的工具,专用设备要进行清扫,对余下的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