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
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及所属作业队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的排查、报告、整改和验收
1、隐患的排查
项目部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查找、收集并上
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本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可上报各类事故隐患,项目部安全部对报告的重大隐患进行
分类登记。
2)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
头报告。
3)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 事故隐患内容 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
姓名 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报安全部门,一份部门自己
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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