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要持证上岗,顶板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297~315条规定。
(2)放炮员要将药、雷管分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放炮前要进行仔细检查
母线的连线是否完好,当班未完成的火药、雷管必须及时妥善保管
。(3)打眼、装药工要严格按照
爆破说明要求打眼和装药。装药时要用木质炮棍将药轻轻的松入眼底,不得冲撞。
(4)装药和爆破前有下述情况
之一的,严禁装药放炮:
a.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章程
规定。b.工作面风量不足。
c.爆破地点附近
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
。(5)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放到安全地点。
(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
(7)禁止明炮和糊炮。
(8)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严禁使用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
(9)放炮时,班长必须将人员快速撤离
30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清点人数,严格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工作面电器设备的闭锁情况,确保无误后
,方可下达命令。放炮员要在放炮命令下达
5秒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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