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dy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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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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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2030 发表于 2025-8-11 12:49:3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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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
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
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 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 一是关于防治环境
污染和其他公害, 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 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
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 还具
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 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 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 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 也具有
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  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 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
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首先, 它没有污染物, 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
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
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
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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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期末考试 考试重点 环境法 环境保护 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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