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
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洞口根据具体的情况
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考
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7)位于车辆在行驶
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倍的荷载。
(8)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
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
设挡脚板(笆)。
(9)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
80cm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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