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
1目的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工作场所的安全措施,旨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
2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
SMS的所有船舶。
3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
3.1工作场所应当设置
醒目的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局部照明度应当符合
操作要求,光线不刺目。对于易活动的物体要给予可靠的固定,尤其是在风浪天要绑扎牢固。
3.2工作场所应当保持
整齐清洁,废弃的棉纱头、破布等应放于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油污的棉、毛织品及时集中到焚烧炉焚烧处理,禁止随意堆放以防止发生自燃现象
。3.3机器、工作台、场地等应该便于船员安全操作。电工工作台、试验台必须铺有绝缘橡胶。
3.4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适合作业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3.5甲板、舱壁、通道栏杆、花铁板、梯子、梯子扶手应牢固可靠。在经常出入的走廊和台阶附近要喷涂防滑漆或放置防滑物垫。
3.6在通道、梯口、门口等低矮处要贴、涂警示标志
;在机舱、大舱等工作场所及生活区域上下斜梯、直梯时应当保持
手握扶手上下,防止跌落致伤。
3.7桅房、大舱梯口、过道、机舱逃生孔和台阶附近严禁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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