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规定
1、不论在井上还是在井下,爆破工接触爆破材料时,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
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是合格的,包装完好无损
的炸药和电雷管。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能保证爆破安全。
3、依据
本班生产计划、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申请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爆破工作指示三联单,经班组长审批后签字。
爆破材料不要过量领取,以免造成浪费,增加成本。
4、爆破工必须携带爆破资格证书
和班组长签字的爆破工作指示单,才能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
5、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和数量是否符合,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申请计划相符。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专人管理,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
得遗失、借用或另做他用
。发现电雷管不导通、电阻过大、桥丝松动、管壳有裂缝或其他问题,及时调换。
6、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硐室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矿灯进入库内,以防止矿灯引爆爆破材料。
7、爆破工在每次爆破之后
,应将爆破眼数,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爆破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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