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检查方式与处理措施
一:界定为“土锅炉”的范畴:
1:所有技术资料中没有
“制造监检证书
”的锅炉均为
“土锅炉”,也就是制造单位没有经过制造监检而出厂的产品。
2:没有技术资料和铭牌标识的锅炉产品,这种产品一般都为非法加工制造的产品,均为
“土锅炉”以上两种情况均应
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指令书表述如下:你单位所使用的锅炉为非法制造的
“土锅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十五条和第二十四
”“2022年
8月15日”“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报废
”二:下述情况
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1:锅炉产品未经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或者未经注册登记。表述依据不同情况而定,违反分别为:
“第七十八条(未经告知);第七十九条(未经安装监检);第八十三条第一款(未经注册登记)
”“2022年
8月15日”“责令限期整改
,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2:锅炉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指令书表述为
:“你单位所使用的锅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违反“第八十四条
”“2022年
8月15日”“责令限期整改
,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三其他情况依据现场情形而定,在《锅炉安全检查表》下方检查意见栏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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